《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中第四条规定: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中的要求,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提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全市土地收储供应环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工作程序》(保土领办〔2021〕2号)要求,工况用地除外的其他性质土地,收储后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由供地部门负责开展土壤调查工作。
保定市2023年度第188批次建设用地第1号地块、2号地块原用地类型为农用地,根据《保定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用地布局规划图》,本地块项目拟选址位置未来规划为“道路用地、防护绿地和居住用地”。根据相关规定,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3年2月,受嘉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河北蓝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保定市2023年度第188批次建设用地第1号地块、2号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该地块位于阳光大街以东、隆昌路以南、公园时代小区以西、创业路以北,1号地占地面积为23456m2,2号地占地面积为9743m2,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5.47547°,北纬38.90598°。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于2023年2月对本次调查地块及其周边环境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相关人员的访谈。根据历史卫星影像、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得知,本次调查地块共有2个地块,1号地分为3个区域,分别为村庄住宅、库房区域,美力方舟健美俱乐部区域和保定市鑫兴玻璃厂;2号地分为三个区域,分别为河北泰绒加工厂,道路,孟氏芳林酒店(部分区域)其余区域土壤皆为原状土,至今仍种植小麦。无工业生产活动。
本次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历史上存在6家等企业,除此之外还存在居民住宅、学校等敏感目标。
本次调查在现场设置了20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内共设置19个土壤采样点位。
本次主要通过对保定市2023年度第188批次建设用地第1号地块、2号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调查地块后期合理开发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