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公司新闻

涿州市2022年度第八批次建设用地5号地、6号地、7号地、8号地、9号地、10号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添加时间:2023-08-23 09:13:37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中第四条规定: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中的要求,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提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全市土地收储供应环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工作程序》(土领办〔20212号)要求,工况用地除外的其他性质土地,收储后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由供地部门负责开展土壤调查工作。

涿州市2022年度第八批次建设用地5号地、6号地、7号地、8号地、9号地、10号地地块,共涉及6个地块,其中5号地位于码头镇北高庄村和台子村,地类性质为耕地和林地,地块面积12625m26号地位于码头镇浮洛营村和台子村,地类性质为林地,地块面积28147m27号地位于码头镇浮洛营村和台子村,地类性质为耕地和林地,地块面积为63753m28号地位于码头镇浮洛营村和台子村,地类性质为林地,地块面积为25366m29号地位于码头镇浮洛营村和涿仝村,地类性质为林地和农村道路,地块面积为29015m210号地位于码头镇涿仝村,地类性质为农用地,地块面积为7417m2《涿州市人民政府征地启动公告》,该地块未来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根据相关规定,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211月,受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河北蓝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涿州市2022年度第八批次建设用地5号地、6号地、7号地、8号地、9号地、10号地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该地块位于涿州市码头镇北高庄村、台子村浮洛营村涿仝村地块中心经度为116.07240,纬度为39.53706,调查总面积为166323m2

受委托后我公司于202211月对本次调查地块及其周边环境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相关人员的访谈。根据历史卫星影像、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得知,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5号地内主要为住宅和林地,住宅主要是居民生活,林地主要是种植树木;6号地内为林地和空闲地,林地主要是种植树木;7号地内主要为林地、居民住宅和耕地,耕地主要种植小麦和玉米等农作物种植,住宅主要是居民生活,林地主要是种植树木;8号地内为林地,林地主要是种植树木;9号地内主要为林地和耕地,耕地主要种植小麦和玉米等农作物种植,林地主要是种植树木;10号地内主要为林地和耕地,耕地主要种植小麦和玉米等农作物种植,林地主要是种植树木未从事其他生产活动。

本次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存在2企业除此之外还存在居民住宅村庄等敏感目标

本次调查在现场设置了42个土壤采样点共采集了92个土壤样品9个平行样进行实验室分析

根据各点位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可知各样品检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项目)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因此本次调查地块可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开发利用

本次主要通过对涿州市2022年度第八批次建设用地5号地、6号地、7号地、8号地、9号地、10号地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调查地块后期合理开发提供依据。


回顶部

联系我们

电话:0312-3026589
邮箱:hblzhjgc@163.com
地址:保定市恒滨路89号智博园
网址:http://www.hebeilanzhou.com
Copyright © 河北蓝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20009224号-1   网站制作三金网络   

冀公网安备 13060202000944号